澄清文件
致各潛在投標人:
1、劍閣縣城供水建設項目(項目名稱)勘察設計/標段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2.2.4(1)資信業(yè)績評分標準 人員及業(yè)績條款二、人員 1、設計負責人原為:具備注冊一級建筑師及以上職稱得 2 分,本項最高得 2 分。
更正為:1、設計負責人:具備注冊一級建筑師得2分,本項最高得 2 分。
2、第三章評分辦法2.2.4(3)設計投標報價評分標準原為: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的最低報價為評標基準價,有效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,其他有效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比,每高 1%扣 0.5(不少于 0.5)分。
注:中間值采用插入法計算,小數(shù)點后保留兩位。每低 1%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%所扣分值。
更正為: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基準價,有效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,其他有效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比,每高 1%扣 0.5(不少于 0.5)分,每低 1%扣 0.5(不少于 0.5)分。
注:中間值采用插入法計算,小數(shù)點后保留兩位。每低 1%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%所扣分值。
3、第三章評分辦法2.2.4(4)勘察投標報價評分標準原為:勘察固定總價評分標準: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的最低報價為評標基準價,有效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,其他有效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比,每高 1%扣 0.5(不少于 0.5)分。
注:中間值采用插入法計算,小數(shù)點后保留兩位。每低 1%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%所扣分值。各單價項目評審權重為:
更正為:勘察固定總價評分標準: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基準價,有效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,其他有效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比,每高 1%扣 0.5(不少于 0.5)分,每低 1%扣 0.5(不少于0.5)分。
注:中間值采用插入法計算,小數(shù)點后保留兩位。每低 1%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%所扣分值。
各單價項目評審權重為:
4、請各投標單位自行下載最新招標文件。
5、其余不變,按招標文件執(zhí)行。
招 標 人:劍閣縣水利發(fā)展(集團)有限公司
2022年11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