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關供應商:
2024年4月10日發(fā)布的“青川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車輛評估和辦公設備及家具評估采購(包1)”項目(項目編號:SWUEECG202403938/XJSGY-2024-071A)現作以下變更(補遺):
一、變更(補遺)事項、內容
(一)原采購文件第三章第二條中的“出具帶二維碼的正式評估報告,并對評估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負責”變更為“出具正式評估報告,并對評估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負責”。
(二)原采購文件第三章第二條第(三)款中的“成交供應商須于采購人提出評估事項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估工作并出具一式三份帶二維碼的正式評估報告”變更為“成交供應商須于采購人提出評估事項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估工作并出具一式三份正式評估報告”。
(三)原采購文件第七章第6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中的“按照資產評估準則的要求出具一式 份帶二維碼的評估報告”變更為“按照資產評估準則的要求出具一式 份正式評估報告”。
二、其他事項不變。
此變更(補遺)公告為《采購文件》不可分割的部分,原《采購文件》相應條款與本公告有不一致之處,以本公告為準。